这应当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。
在国外,律师是一个很古老的服务行业,律师也是一个受有尊重的职业。作为一个舶来品,中国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呢?在我国,律师对于很多人来说,还是一个很神秘的职业,是一个高深莫测的职业,但是老百姓普遍认为:律师就是打官司的。还有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:律师是帮坏人说话的人。这些话是片面的,甚至是偏激的。因为他们对中国的律师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缺少必要的了解和认识。那么,律师的价值又是什么呢?难道就只是打官司时充当代理人吗?当然不是。
要了解律师的价值,首先就要了解律师的工作,即律师到底是干什么的。在我国,律师被《律师法》界定为: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的法律工作者。即律师是依法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执业证的,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律工作者。
律师的价值,我想可以这样来理解:律师应当是通过律师本身的工作,让国家的法律得以正确的实施和体现,让全社会都来重视、崇尚法治,因此,律师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中坚力量,是法治社会的守护神!
有人说:律师代表公平与公正。但律师本身却并不能代表这一点。如我们尊敬的同行,我国最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律师所讲的那样:律师既不是天使,也不是魔鬼,既不代表正义,也不代表邪恶,律师只是通过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,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。田律师的话的意思,就是说,只要诉讼过程能够让律师来参与,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,并能体现法律的公正。
中国民法泰斗江平教授在《中国大律师》的序言中,这样高度评价新中国律师的价值:新中国近五十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不可辩驳地证明:律师兴,由法治兴,律师衰,则法治衰;甚至我们可以进一步地说:律师兴,则国家兴,律师衰,则国家衰!江教授的一名话,足以让我们这些年轻律师热血沸腾、志气高昂!他把律师的价值勤上升到了一个难能可贵的高度,不能不说他对新中国的新兴的律师队伍寄予了厚望!
律师在中国应当是一个非常炽手可热的职业,但也是一个艰难的职业,汗水和荆刺相互交织,荣誉和责任相互交融。因此,律师的价值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或者荣耀,更应当是一种责任,一种历史使命,一种为实现社会正义和法律价值而不惜付出的勇气和胆略,一种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处世精神!
在我做执业律师之前,曾读过一本书,叫《律师手记》,是介绍上海律师的成长故事的。这本书给予了我做一名中国律师的热情和理想。并且多年以来一直伴随着我,随时随地地激励着我,使我最终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。尽管已经读过很多次了,但是每次阅读,都会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波一样,让我的心如大海一般波涛汹涌。
在这本书里面,上海著名律师朱树英这样描述律师的价值:“我想,律师应当是这样一种职业,他帮助不懂法而受法制约和保护的人更了解法、遵守法、接近法,他使法的运用少一些人为的干涉而多体现其本来的思想和精髓,通过他的努力,应当促成社会大众能平等地沐浴在法治的阳光里,善的能得到发扬,恶的能得到惩罚,平和的秩序能得以渐渐形成。律师平时都忙于办案,大抵很少有时间去思考这份职业的理想,但事实上,它已经体现在律师在办理每一个案子的职责和尊严中了。”
或许,朱律师的这句话,能够揭示出律师的价值吧!